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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区2016年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1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暑期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6年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级学科带头人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83-6日。837:00东方中学集中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苏州。

三、有关要求

1. 所有参培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培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者,由学校统一请假。

2. 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所有培训人员必须在每场培训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

3. 本次培训费由社会事业局统一支付,住宿费回各单位报销。

附件一:2016年南通市开发区骨干教师培训方案

附件二:2016年南通开发区骨干教师暑期培训名单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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