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小学电梯维保服务招标文件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小学

电梯维保服务招标文件

一、项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小学电梯维保服务

二、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小学

    维保时间:自202086202385日三年维保期。

三、招标内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小学4台电梯的运行维护和日常保养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8000/年,总计54000元;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资质);

4、维修人员具有特种设备维修人员操作证专业人员证件;

5、投标人必须在南通地区设有电梯配件备品仓库以及固定的维保人员,为能达小学提供维护保养工作。
六、电梯维保报价表

梯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层站

载重kg

 速度

m/s

数量

金额

1136684802

无机房

乘客电梯

KONE MonoSpace

5/4

1000

1.6

1

 

 

1136684803

无机房

乘客电梯

KONE MonoSpace

3/3

1000

1.6

1

 

 

LE17048-A

杂物电梯

TW12-200

2/2

200

0.3

1

 

 

LE17048-B

杂物电梯

TW12-200

2/2

200

0.3

1

 

 

41年维保费总计:   元整(      )

43年维保费总计:   元整(      )

(注:1)维保费中包含但不限于电梯检验费(电梯年检费)、维保人员的劳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调试费、员工培训费、技术服务费、交通费、安全防护措施费、专用工具使用费、维保耗材费、电梯责任保险费、电梯维修部件单件价格在500元以内的零部件费用等。(2)投标报价应为含税报价;(3)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任何其它费用,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中。本合同综合单价为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4).电梯维保总价限制在54000元内)

七、询价采购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1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1.2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招标人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5.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6.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署。总价和明细价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7.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投标报价中含有项目履约完成所需的全部工作量和服务,即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9.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称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0.中标后,在服务期间内,如遇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增加人员,费用含在本次报价中,由中标单位自理。

八、询价结束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递交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2020841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新河校区四楼会议室

九、成交原则、方式

1.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2. 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十、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开发区教育网 (http://www.ntkfqjy.com/)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一、验收与付款

中标单位凭正式发票、验收确认单,完成报销手续。

十二、询价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2万元/每家投标单位(现金)

2.3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4递交方式:现金,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2.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

2.6未成交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300358161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南通开发区能达小学

20207月28


一、维保服务有关要求

1)维保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根据设备生产厂所提供的《维修保养手册》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保养维护,并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方案及内容和要求执行,确保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维保单位所提供的配件价格必须符合市场正常定价。

2)合同履行期间,每月两次派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结合甲方电梯的工艺和规范,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每三个月对主要机械和电气装备细致的检查调整。每半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对电梯运行情况质量检验,由技术人员负责,按技术检验标准,详细检查所有电梯的机械、电气、安全设备的情况。

3)要求维保单位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全年无休故障响应服务。

4)提供重要活动的保驾措施服务。

5)代办电梯修理时所需的政府审批手续。

6)代办电梯年检,费用包含在维保报价里。

7)当维保单位收到甲方的故障报警后,若通过电话无法解决,应立即派工程师保证3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一般故障 1-2 小时内解决,严重故障以最快速度解决,维保单位人员不得离开故障现场,直到设备维修完成;对于需要维修的设备认真检查各部件运行情况,准确判断需更换的备件,尽快恢复该设备的运行,在维修之前维保单位必须通知甲方管理人员,如需要更换设备,必须要有甲方人员在场并确认。

8)维保单位提供维修保养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符合电梯设计要求的消耗材料。对于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在维保单位免费提供的范围内。

9)维保单位有义务确保甲方的维保设备处于良好、安全的工作状态,并做好维修保养的各项记录;

10)维保过程中维保单位须自行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如因维保单位原因引起设备及人身发生意外事故的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在责任期限以内,如因维保单位工作失误或因维保单位保养工作未做好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维保单位负责免费维修。

12)维保单位抢修完成或每次例行维护保养工作结束时须提交维护报告给甲方,并对设备及环境等问题或须改善之处提出建议;维保单位提交的维护报告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认可,不得作虚假报告;

13)维保单位如因工作需要,而须停止设备工作,维保单位须预先向甲方报告,由甲方决定相应的停机时间。

14)维保单位应在谈判之前到实地察看,作为本次谈判的依据,以进行合理报价。不到实地进行察看,视同认可上述情况及电梯情况良好。

15)维保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6)本次招标采用半包形式。半包形式是指“电梯在维保期内,维保人员按国家维保规范的要求及公司的维保操作工艺的规定,维保人员进行常规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维保费中包含但不限于电梯检验费(电梯年检费)、维保人员的劳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调试费、员工培训费、技术服务费、交通费、安全防护措施费、专用工具使用费、维保耗材费、电梯责任保险费、电梯维修部件单件价格在500元以内的零部件费用等。

二、维保服务有关要求

1)紧急维修或紧急解困时维保单位未能在接报后30分钟内到达的,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合同款,直至解除合同、追缴违约金,并要求维保单位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如果涉及国家法律,维保单位将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具体扣款如下:接报后1-5小时内到达的,扣除维保单位合同款100.00元整/次;接报后5-12小时内到达的,扣除维保单位合同款200.00元整/次;接报后12-24小时内到达的,扣除维保单位合同款500.00元整/次;接报后24-48小时内到达的,扣除维保单位合同款1000.00元/次;超过48小时的作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全年维保金并解除合同。(一般性维修接报后维保单位5小时之内到达,维保单位如未履约,处罚同上)

2)每月两次的定期保养必须在阳历每个月的1日—5维保单位日和15日—20日内完成,如果未能在此时间内保养,甲方有权扣款200.00元/次;如果未在规定日期内保养并拖延到下次保养日的,将视为缺保一次,扣款1000.00元;如果累计一年时间内有两次缺保的,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全年维保金并解除合同。(上述正常保养根据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要求,包括半月保、季度保、半年保、全年保等四种不同要求的检查保养内容,其中半月保必须在阳历每个月的1日-5日和15日-20日内完成,季度保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20日内完成,半年保必须在上半年的最后一个月的15日-20日进行,全年保必须是本年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20日进行,根据合同附件要求完成)。

3)维保单位操作负责人必须保持服务电话和备用电话维保单位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甲方能及时联系上并及时作出处理,如果半小时内多次呼叫均无法联系上维保负责人的,将视为维保单位对本单位维保工作的失职,甲方有权扣除合同金额200.00元;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维保单位将负全部责任;如果24小时内任然无法联系上,将视为维保单位严重违约或无力执行维保,扣除全年维保金并解除合同。

4)维保单位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未按照标准按时按量地完成工作,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将拒绝在维修或保养单上签字,此次维修或保养将视为没有完成,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维保单位违约金1000.00元/次,如果累计一年时间内有两次此类情况,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全年维保金并解除合同。

5)维保单位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已经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维保服务的,或维保单位无法使故障设备恢复正常运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合约义务的,或因维保单位工作的严重失误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全年维保金并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要求维保单位负担全部经济损失的权利。

6)如发生合约纠纷,甲乙双方首先根据本合同条款之规定通过友好方式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如因维保单位违约并被终止合同后,给甲方带来不便或损失的,甲方将保留要求维保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四、付款方式:保养满六个月后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维保期满后、检验合格后且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合同总价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