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7年学校秋季开学各项工作,杜绝各种安全隐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小学校开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学校规范办学情况(重点检查办学规模及班额、学生在校时间、落实“一科一辅”情况等)。

2.课程开设与教学改革(重点检查开齐开足课程情况;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在起始年级使用;小学科学课程在一年级的开设;小学书法作为必修课程开课;法制、安全、心理、禁毒教育等课程开设;课改基本情况;课改主要成果;特色学校建设)。

3.“减负”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作息时间安排及教学用书、教辅材料征订合理、规范等情况)。

4.改进和加强作业管理(重点检查作业量的控制及作业批改管理制度;检查有无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

5.教职工队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有无兼课,有无兼任与评聘职称相对应的本专业学科;招聘的代课教师有无报批后实行劳务派遣;交流教师课表及到位情况等)。

6.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查看上学期工作总结、本学期工作计划与专项整治工作图片等佐证材料)。

7.各类专用教室配置与使用计划。

8.其他开学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全体教职工大会、开学典礼、开学文化、校宣传栏与班报、国旗下讲话、特困生资助、“核心价值观”及“八礼四仪”宣传等)。

9.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上学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和“升学宴”以及“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情况;食堂公务接待情况;公车入库等管理情况)。

10.学校安全、维稳、卫生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集体活动安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常规检查内容

1.学校(含党组织)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制订情况。

2.常规工作开展情况:

1)教职工到岗、学生报到情况(重点检查控辍等工作)。

2)教学活动安排情况(抽查教师教案,是否完成提前备课任务,备课质量,教学六认真常规检查的制度安排)。

3)后勤保障情况(教材、办公用品是否发放到位;食堂是否正常运行;师生饮用水供应,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等)。

4)收费与公示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收费;有无乱收费现象)。

5)特殊学生群体(残疾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等)关爱情况。

3.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检查时间

9月中旬

三、检查形式

各中小学校(实验小学以校区为单位)自查自评,准备好相关材料或现场;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与通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座谈访谈等方式现场核查。

四、工作要求

1.组织自查。各校要严肃认真对待开学检查工作,根据相关要求,落实常规、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如实认真填写附件表格,与相关台账资料、佐证材料准备齐全,提交检查组核查。

2.认真核查。检查组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熟悉检查内容,合理安排,做好与检查学校的沟通衔接。要深入学校,深入师生,既要帮助学校发现问题,又要帮助学校反映和解决问题,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3.及时总结。检查组同志要对照检查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既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又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检查组成员将分工内容核查打分后连同台账资料、佐证材料、检查记录表(附件1)签字装袋后交带队领导,以便及时汇总。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点击这里

附件1.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自评表

附件2.2017年秋季学期专用教室统计表

附件3.2017年秋季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附件4.2017年秋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就读情况统计表

附件5.2017年秋季教职工工作安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