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童谣、童诗、童歌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0日 点击数: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涵养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诗教、乐教入手,不断丰富全市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少年儿童的文艺素养和审美情趣,放大“童心里的诗篇”工作品牌,我校决定开展优秀童谣、童诗、童歌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作品创作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儿童诗题材不限,新体诗、旧体诗词、散文诗均可。

2.作品内容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要围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规范”,弘扬传统美德,倡导勤俭节约、诚信友善、敬老孝亲;要围绕“中国梦”教育,讲述少年儿童在阳光生活、快乐学习、友善交往、安全自护、健康成长中的故事和梦想。儿童歌曲侧重表现“八礼四仪”的内容。

2、作品要求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3、请各班语文老师认真组织遴选,从征集的作品中每班推荐1-3首交到团总支,纸质稿和电子稿均可。

4、学校将组织有关老师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一等奖5首,二等奖8首,三等奖若干首,对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励。获得一等奖前2名的作品将上报参加全市评选。

5、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班级。

6、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下周一)。

南通市竹行中学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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