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竹行中学2022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直〔2022〕1号)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并发布本公告。
一、 招生对象
本年度招收的七年级新生为2010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 招生范围
景兴路以北的竹行街道行政区域及江海街道的江东村和江海村行政区域。
三、入学条件
户籍在开发区的入学儿童少年,以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少年须与祖辈(至少一人)、父母(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主城区无房证明。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在主城区无房证明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提供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作为入学材料的,与相应行政区划内小学入学要求保持一致。
(7)主城区户籍居住私租房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本地适龄儿童
(1)户口簿(含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监护人页)。
(2)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户主页及“附记”页)。
(3)毕业证书。
(4)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为夫妻一方所有,且产权人不与适龄儿童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提供)。
(5)《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二)外来适龄儿童
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居住的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或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关材料:
(1)户口簿(含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监护人页)。
(2)毕业证书。
(3)《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4)经核签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2022年1月1日前领取)。
(5)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2022年1月1日前签订)。
(6)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连续缴费清单),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三)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主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1)5月18日至6月5日,由所在小学组织学生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网址: http://xsbm.ntjy.net;二维码:
(2)6月中下旬,开展线上、线下审核。
(3)7月2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收《初中入学告知书》。
(4)7月3日至4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北城中学集中受理入学崇川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对入学告知书有疑义事项复核申请(请携带户口簿、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材料;户籍不在主城区的入学儿童少年所需材料详见入学条件)。
(5)7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东方中学西区(原青少年活动中心)集中受理入学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对入学告知书有疑义事项复核申请(请携带户口簿、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材料;户籍不在主城区的入学儿童少年所需材料详见入学条件)。
(6)7月10日,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至初中学校报到入学。7月10日(含7月10日)后提交材料的,经审核后统筹安排。
2.主城区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1)5月18日至6月5日,家长登录南通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网址:http://xsbm.ntjy.net/BM/DLindex;二维码:
(2)7月5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收《初中入学告知书》。
(3)7月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北城中学集中受理入学崇川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对入学告知书有疑义事项复核申请(请携带户口簿、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材料;户籍不在主城区的入学儿童少年所需材料详见入学条件)。
(4)7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东方中学西区(原青少年活动中心)集中受理入学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行政区划内初中学校,对入学告知书有疑义事项复核申请(请携带户口簿、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材料;户籍不在主城区的入学儿童少年所需材料详见入学条件)。
(5)7月10日,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至初中学校报到入学。7月10日(含7月10日)后提交材料的,经审核后统筹安排。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0513-811912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南通市竹行中学
二〇二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