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节作风督查的实施方案
2018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开发区党工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决定在春节前在全区集中组织开展作风督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9日至2月8日。
二、检查内容
1、工作纪律情况,是否落实工作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有没有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是否存在工作时间午间饮酒等问题;
2、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公车私用等问题;
3、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其他福利等问题;
4、检查报账核销环节,着力发现各类隐形“四风”问题。
三、工作方法
1、自查自纠。各部门、各街道根据本次督查的目标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本部门本街道在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深挖根源、及时整改。
2、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纪检组、街道纪工委牵头对部门、街道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监督检查结果。
3、明察暗访。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部门各街道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节假日前增加明察暗访频次。
4、财务检查。由第三纪检监察室牵头,抽调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行风监督员等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财务检查。
5、群众监督。充分依靠群众,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18932212388,电子邮箱:jgw85923216@163.com。
四、督查工作组成员
第一督查组:窗口服务单位、老洪港管理委员会
人员:张裕兵、张瑞、顾小飞、沈杰伟
第二督查组:新开、小海、竹行、中兴街道
人员:王春、李文淑、丁飞、陈嘉伟
第三督查组:机关各部门、国有企业
人员:黄红梅、戴丽华、王春霞、项耀生
五、严肃责任追究
对监督检查和群众投诉中发现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以及查摆整改不力的部门或单位,严肃问责。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从重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问题严重的,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