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竹行中学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
根据南通市关于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并更好的实施和完善南通市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通市竹行中学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推进中考改革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我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主动发展;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基础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力求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不断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教师、学生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形成科学的教学观、质量观和评价观,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我校以新课程标准为主要根据,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教师、学生和教育管理者为评定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定方法,关注学生个体差异,突出发展过程,将综合素质评定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评定的教育功能,力求客观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我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1.学校校长:陈卫东
分管校长:陆春雷
教务主任:陈达
团政委负责人:高忠、黄伟健
2.学校评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区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和规则;确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澄清和仲裁。学校评价委员会已交区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二)我校成立竹行中学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具体负责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班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授课时间至少1学年,且对该班学生比较了解和熟悉,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的任科教师代表组成。
班级评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学生、家长的咨询。
三、评定原则
1.全面性原则。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定学生的做法,既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定,更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
2.发展性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把终结性评定和过程性评定有机结合,更加注重过程性评定,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帮助。
3.导向性原则。引导教师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4.多元化原则。采取学生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定中应有地位,使评定过程成为学生、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把等级定量评定和评语定性评定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不同评定方法的互补性。
5.客观性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通过有说服力的详实材料,对评定结果进行佐证。
四、评定内容和评定指标
根据《南通市2011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内容体系的一级指标由6个维度构成;二级指标由17项内容构成;三级指标由46项内容构成。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主要实证材料 |
道德 品质 与 公民 素养 | 热爱 祖国 |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2.维护国家安全与荣誉,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 3.关心时事政治,关注祖国建设、家乡发展。 | 1.大型活动的表现。 2.相关学科课堂表现。 3.升国旗活动的情况记载。 4.校内外遵纪守法记录。 5.好人好事记载(含奖励情况)。 6.《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的典型记录。 7.值日等劳动表现。 8.参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活动的记载。 |
思想 道德 | 4.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 5. 热爱生命、自尊自信、乐观向上,具有责任感。 6.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规范,维护社会公德。 7.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8.追求公正,诚实守信。 9.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爱劳动,履行个人义务,增强服务意识。 | ||
法纪 意识 | 10.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11.认真参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 12.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 | ||
环境 保护 | 13.具有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自觉维护生态环境。 14.勤俭节约,珍惜资源。 | ||
交流 与 合作 | 团队 精神 | 1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16.团结互助,学会合作。 | 1.参加集体活动记录。 2.与人交往的典型记录。 |
沟通 分享 | 17.勇于表达,勤于交流,善于倾听,乐于分享。 18.尊重他人,学会宽容。 | ||
学习 习惯 与 学习 能力 | 学习 态度 | 19.学习目标明确,能主动学习。 20.积极参与学习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 1.考试科目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体育等成绩,考查科目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劳动技术、理化生实验等成绩。 2.各学科活动获奖证书。 3.课堂教学秩序的典型记录。 4.完成作业情况典型记录。 |
学习 习惯 | 21.制定、落实有效的学习计划。 22.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勤于阅读与思考。 23.注意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水平。 | ||
学习 能力 | 24.能完成规定学科的实验操作。 25.能对学习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26. 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 | ||
学习 效果 | 27.能按时、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 28.学业测试成绩优良,各科均衡发展。 29.学习品质得到优化。 | ||
运动 与 健康 | 生活 方式 | 30.学会料理个人生活,有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 31.长期坚持一项或多项体育活动或体育锻炼。 | 1.学生生活的典型记录。 2.体育与健康课表现及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 3.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情况记载。 4.各级体育活动及竞赛获奖证明。 5.学生身心健康的典型记录。 |
身心 健康 | 3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器质性疾病。 33.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4.正确对待青春期生理与心理变化,文明交友。 35.能正确对待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敢于克服各种困难。 | ||
运动 素养 | 36.认真上好体育课,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常识与方法。 37.自觉参加阳光体育活动。 38.能够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 | ||
审美 与 表现 | 审美 情趣 | 39.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热爱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之美。 40.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有一项艺术特长,对艺术作品有一定的体验和再现能力。 | 1.音乐、美术课表现及成绩。 2.在各级艺术活动中获奖证明。 3.参加1~2个学生社团,并有活动记录。 |
审美 表现 | 41.认真上艺术课,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艺术展示活动。 42.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 ||
创新 意识 与 实践 能力 | 创新 意识 | 43.乐于接受新事物,善于质疑,勤于探索。 44.积极参加创新性学习,有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 1.探究与创新的典型记录。 2.综合实践活动记录材料。 |
实践 能力 | 45.认真参加劳技、学生社团等活动,形成自己特长。 4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自己的活动成果或作品。 |
五、评定标准
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维度实行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③④⑤⑥维度实行等级评定,即根据学生自评、互评、师评的结果评出合格与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级,然后再根据各自的权重,得出六个维度的最终结果。
(一)具体评定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标准: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标准分为热爱祖国、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环境保护四个评定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 14项。
评定说明:达到评定指标中的8项及其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1、2、3、6、10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2.交流与合作评定标准:
交流与合作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团队精神、沟通与分享两个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4项。
评定说明:达到评定指标中的2项及其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15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3.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评定标准:
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习效果四个评定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11项。
评定说明:
A等:至少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9项及其以上规定要求。
B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7—8项规定要求。
C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4—6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3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4.运动与健康评定标准:
运动与健康评定标准分为生活方式、身心健康、运动素养三个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9项。
评定说明:
A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7项及其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38项规定要求。
B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5—6项规定要求。
C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3—4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2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5.审美与表现评定标准:
审美与表现评定标准分为审美情趣、审美表现两大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4项 。
评定说明:
A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 4项规定要求。
B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 3项规定要求。
C 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2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1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6.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评定标准:
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两大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4项 。
评定说明:
A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 4项规定要求。
B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 3项规定要求。
C 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2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1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二)其它评定事项
1.我校根据上级要求每学期组织评定一次,每学年合成一次,初中毕业前最后一个月再合成一次。
2.等级合成方法(此过程由软件自动计算)
(1)综合素质评定中①②维度的等级汇总方法:
师评等级为合格且自评和互评至少有一个合格,则学期总评等级为合格;
两学期等级合格,学年总评等级为合格;
九年级等级合格且七年级、八年级至少有一年合格,毕业总评等级为合格。
(2)综合素质评定中③④⑤⑥维度的等级合成方法:
首先给自评、互评、师评的各项等级赋值:A=4、B=3、C=2、D=1;然后按照下列公式分别计算学期、学年和毕业各项等级值,并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确定等级。
学期各项等级值=(师评等级值×60%)+(互评等级值×30%)+(自评等级值×10%)
学年各项等级值=(第一学期评定等级值×40%)+(第二学期评定等级值×60%)
毕业评定各项等级值 N=Qn20%+Bn30%+Jn50%(备注:Qn、Bn、 Jn分别为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学年等级分值。)
六、评定方法及步骤
评价工作整体步骤安排:(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机构、制订实施办法、建立制度、宣传动员和学习培训。(2)实施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评价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规程、班级试点评定、全面实施评价和结果审定。(3)反馈结果阶段。按规定公示有关评价结果,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向区教育科上报学校全体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我校开展评价工作的具体程序与方式是:
1.组织学生自评
学生自评由班主任组织进行。事前,班主任应当就学生评定的意义、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做出说明,提出要求。学生自评以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六个维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并为自己在六个维度确定1个评定等级。
2.组织学生互评
学生小组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利用教室和计算机房组织实施。评定为不合格或“D”等级的,需由评定人举证,凡评为“A”等级的,需要在备注栏标注相关项目的突出事迹,证明材料由学生本人或评定小组举证,举证材料放在该生成长档案袋内。
3.班级评定小组集体评定,草拟评语
由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和事实材料,采取“先合议、后评定”的办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学生进行评定,对于评定为“A”等级的需要逐一审核佐证材料,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班主任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特点、特长、发展潜能等因素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
4.初定评定等级
班级评定小组组织将学生自评、互评、师评的结果输入计算机,评定软件将自动生成每名学生六个维度的初步评定等级,用于班内征求意见或公示。
5.撰写评定报告及报审、记录
评定小组在完成班内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评定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和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关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全过程,审核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取得A等的学生名单要在所在学校内公示一周,D等级或不合格的须通知学生本人,告知家长,并允许其申诉。同时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要将评定结果上传区教育科。
我校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依据的实证材料,建议包括以下实证材料:学科学业成绩;关键的代表性作品、作业或照片、复印件;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劳动技术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分认可的表彰、获奖证书;关键性评语(班主任、任科老师);学生自我描述的材料。
七、本细则实施的保障制度
(一)公示制度
我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评定的内容和方法,评定步骤及结果的使用,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评定结果取得2个合格4个A等级的学生名单在所在学校公布一周,接受学生的质询,充分体现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2)举报和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举报或申诉。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和D等级的须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允许其申诉。如果对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区评定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由区评定领导小组进行仲裁和最终认定。
(3)诚信制度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为评定者、学生本人、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成员建立信用制度。如果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则在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当事人、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将取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成员资格。
(4)培训制度
我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班级评定小组”等学评定机构的成员进行有计划、分层次地培训,保证参与综合素质评定的教师、学生等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使有关人员了确并较熟练地掌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政策、内容、程序、标准、办法等,提高有关人员的道德水平和评价能力,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南通市竹行中学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