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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8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

现将《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4号)、《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委人才办〔2016〕13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组织申报,全区教育系统共推荐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人数分别不超过5人和10人。申报材料需在11月1日前送至教育处施玲。

 

附件1:《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4号)

附件2:《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委人才办〔2016〕13号)

 

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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