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优秀家规家训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9日 点击数:

通教纪〔2016〕1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局,各在通高校,局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和“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要求,充分展示我市教育系统家风建设成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感悟家风力量、汲取文化涵养,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现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优良家规家训征集活动,并评选出优秀作品编印成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9月20日—2016年10月20日。

二、征集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

三、征集内容

家规家训既可以是家庭世代传承的,也可以是新创作提炼的,或者是自己所崇尚的。家规家训必须言简意赅、积极向上,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与时代新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可以通过格言、诗词、对联等形式,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每条家规需附简要注释和点评体会,简要注释不超过200字,点评体会主要介绍家规家训背后的感人故事或对家规家训的感言、感悟。

四、征集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发动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优良传统,对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对照政治a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结合个人实际、家庭实情,与配偶、子女就家风建设进行深入交流,弘扬完善好的家风,使定家规的过程成为自觉对标找差、自我教育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本人的家规家训。

(二)各地、单位要将制定的家规家训进行评选,优良家规家训要在所在单位展示宣传,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以身作则,传承优良家风,建设廉洁家庭,带动家庭成员和身边同志共同成长。

(三)各地、各单位要按要求做好全体党员干部家规家训征集工作,所征集的优秀作品请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纪工委。各县(市、区)上报数量为40件,由县(市、区)教育局集中审核汇总后上报;各大中专院校上报数量为20件,各直属学校上报数量为10件,各直属单位上报数量为3-5件,均直接汇总上报。上报的家规家训中,各级领导干部的不少于上报数的50 %。联系人:季斌;电话:85098832;电子邮箱:ntjyjgw@163.com。

(四)市教育纪工委将对征集到的家规家训组织审核、编印成册,并在南通教育网、南通教育纪检监察网、“南通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广泛宣传。

附件1:《优秀家规家训征集活动信息表》

附件2:《优秀家规家训汇总表》

附件3:《家规家训信息表填写样式范例》

中共南通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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